【编者按】6月17日,由苏州大学东吴智库主办的“政府购买服务何以有效?——理论与实践的多维考察”第二十三期东吴智库学者沙龙在线上举行。苏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蒋天毅发表演讲《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实践与思考》,分析了在实践过程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发展建议。现将专家发言观点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本视频系原创成果,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使用,如需转载摘编,需征求演讲专家本人同意)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蒋天毅
近年来,无论是全国还是苏州,老龄化总体呈现出基数大、空巢化、高龄化的特点,并从“未备先老”转向“边备边老”;养老方式实现从以前的家庭养老,逐渐过渡到单位养老,再到现在的社会化养老,社会化养老已经成为一种主流;国家在兜底型的养老服务、普惠型的养老服务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方面,已经做出了制度上的安排。
在实践过程中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需求表达不畅通。①需求主要是自上而下地传达,并不是自下而上地由老年人自主提出问题,还存在以点带面的问题,比如召开座谈会、调研会等反映的情况或是老年人提出的自主诉求,可能代表是其个人的或是个别小团体的观点,并不能代表整个老年团体的观点,目前老年人群内部的圈层分化现象是比较明显的。②需求表达存在两极分化。有的老年人提不出来问题,而有的老年人要求和问题提得太高,存在一种福利依赖,依赖于政府提供各项福利与服务,以至于无法在政府的购买服务中去完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二是承接主体不充分。①目前养老服务的市场发展不健全,选择面较窄,很有可能就会造成政府购买服务垄断问题。②社会组织“自造血”功能不强,按照采购法,原则上签一年合同,很多社会组织承接了一年以后,如果第二年不续签,这个社会组织可能就无法存活,或者社会组织已经习惯了政府给予订单,社会组织无法自主承接自费购买的订单,不利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③招标信息知晓率有限,沟通成本大。虽然信息都在政府集采中心或是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但由于圈层限制,专业性较强的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一则知晓率有限,参与的主体不多,二则参与报名的主体的资格认证无法通过,也不能参与。
三是购买规则存风险。①最低价者得,但选不到满意的承接方;②基于政府绩效考核压力,试错成本大。
四是全程监管有难度。①购买主体“有限理性”;②消费主体缺乏意见反馈渠道或与承接主体产生利益联结;③存在第三方评价机构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问题,评价指标体系问题。
针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完善需求表达机制。自下而上,直接听意见,间接给选择,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清单,保障供给程度,避免造成福利依赖。
二是健全竞争比价机制。培育承接主体,只有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承接方有更多选择,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才有更多的挑选空间。对于政府公职人员来说,也要更多地了解市场行情,合理准确进行定价。
三是优化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购买人采购业务培训,要了解整个流程,包括采购流程和监管流程。同时鼓励第三方及消费主体积极参与监管,逐步提升监管质量。
专家简介
蒋天毅,苏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副处长,苏州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养老服务等公共政策研究。参与过《苏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苏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清单》等三十余项地方性养老服务政策起草。目前正在参与《苏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后评估和《苏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