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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智库研究员宋言奇谈清理小区内的“僵尸车”困难重重
发布时间2026-04-16

【编者按】近日,东吴智库研究员宋言奇教授接受《引力播》记者采访,就清理小区内的“僵尸车”为何困难重重提出看法。现将报道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在停车资源紧张的小区里,一方面,居民们为了车位摇号争购不可开交,另一边却是报废车长时间趴在停车位上“安家”。但若要着手清理,却也是难题重重:车辆为业主私有财产,物业没有执法权,往往不愿“大动干戈”;由公安部门处理则又需要较长的流程和严苛的执行标准。公共停车资源被长期侵占的难题是否存在高效的解法?记者展开了调查。

苦恼:“僵尸车”成了公共车位“钉子户”

长期以来,对于相城区庆元家园内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们而言,停车是一桩每日必须面对的难事,整个小区1152户居民,却只有540个车位(含地下车库),车位供不应求让业主们苦不堪言。“要是哪天到家晚了,我都默认没车位停了,直接就去找外面的路边车位了。”业主王先生直言道。

在车位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数辆“僵尸车”却长期占据小区内公共车位,这些“钉子户”自然成为了业主们的“眼中钉”。例如小区3幢一单元楼下的一辆马自达占据离单元楼门口最近的黄金位置,却一停就是两年多。记者在现场看到,其车架多处破损,左侧车灯罩碎裂,四个轮胎已漏气干瘪,前挡风玻璃上张贴的年检标识显示为2023年。一旁便利店的店主刘女士告诉记者,两年多以来她从未见过车主来发动过车。

“僵尸车”长期占用小区内的公共车位,让业主们苦不堪言。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摄

在姑苏区北王家庄60号,两栋居民楼组成了一个微型小区,唯一的过道上停着一辆红色的东风标致,车窗积灰、车漆脱落,据居民姚阿姨称,这辆“僵尸车”停在这里已超过5年。“我们两栋楼就通过这一条小路连接外界,若发生火灾,这辆违停的‘僵尸车’会阻塞消防车进入。”一直以来,居民们忧心忡忡,姚阿姨曾在今年2月初通过12345便民热线反映,交管部门回复道:“已联系车主,车主承诺会在近期处理此车。”然而,转眼2个月过去,该车依旧停在原位。“这辆车长期停于这里,只怕一通电话、一张告知单起不到有效的督促。”她担忧道。

“僵尸车”堵塞通道,居民担忧影响消防车进入,存在安全隐患。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摄

在友新路425号院小区,由于没有物业入驻管理且缺少进出道闸等设施,小区单元楼下的车位被多辆外来“僵尸车”占据。记者走访时粗略统计,该小区内约30个车位上,有超过5辆车表面积灰较多,形似“僵尸车”,而另一边,无位可停的车主只能被迫将车停在了过道上。

因“僵尸车”占据车位,无奈的其他车主只能将车停在了过道上。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摄

物业:“有责无权”致“有心无力”

针对住宅小区内部停放的“僵尸车”,物业公司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着维护小区内车辆的停放秩序及车位管理的义务,但在采访中多家物业表示,“僵尸车”为业主的私人财产,一旦擅自处理“僵尸车”,便属于侵犯了车主的财产权,因此在管理中困难重重。

成功联系上车主便是摆在小区管理者的第一道难关。在苏州高新区狮山新苑东区,一辆重型皮卡停在小区内的绿化带上,车窗上的年检标识停留在“2016年”,根据车牌可知该车来自安徽阜阳。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直言,物业层面难以直接获取外省车辆车主的联系方式,此前通过交管12123平台的“一键挪车”功能进行了报备,但至今未等到车主来挪车。吴江区枫香花园的物业为联系上一辆来自合肥的“僵尸车”的车主,将限期移离的通知发布在了微信公众号上。

在吴中区梅香雅舍的地下人防车库中,记者走访时看到多辆积灰严重的“僵尸车”停在车库角落,其中更有2辆无牌车破损严重,从外观上判断已达到报废的程度。对此,小区物业表示:“据我们统计,地库中现有9辆‘僵尸车’,其中大半是2015年开发商交房后、物业入驻前的那段空窗期停入地库的。没有牌照我们根本联系不到车主,再加上委托专业机构拖离车辆花费不少,这笔费用本应由车主承担,找不到人的情况下就陷入了僵局。”

吴中区梅香雅舍的地下人防车库中,多辆无牌“僵尸车”积灰严重。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摄

联系上车主后,如何处置又是一重难题。庆元家园物业告诉记者,他们此前已联系到了上述“僵尸车”的车主,但车主表示该车辆后续仍会使用,并非弃置。“根据相关规定,对能够联系到车主并确认仍有使用意向的车辆,不能按僵尸车处理,因此就算这位车主已拖欠一年以上的车位费,我们也无法直接将他的车拖移处理,只有在本人配合的情况下才能移离。”物业负责人说道。

建议:履职主体需协同治理破题

针对小区内的“僵尸车”难清理这一问题,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团长单位、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主任纪慧表示,从定义上看,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关于长期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僵尸车”)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僵尸车”是指停放在城市道路、居民小区、商贸区、企事业单位、停车场等区域内长期(超过30日)不移动、无人维护和使用,且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

纪慧建议,物业公司虽无权直接进行清理,但可以积极居中协调,联系车主,张贴清理公告限期移车;根据“僵尸车”停放的位置,取证后向相应的职能部门反映,例如车辆占用公共道路可以找交管部门,占据消防通道则可以向消防部门反映,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车主结清欠缴的车位费。

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宋言奇建议,为进一步释放公共资源,加强小区内的“僵尸车”治理需要履职主体协同发力,如建立“社区(物业)发现-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的机制,构建起权责明晰、反应迅速的常态化管理体系。

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排查公共区域内超30日未移动、无号牌等疑似“僵尸车”,登记关键信息并建立台账;交管部门核查车主联系方式,并由街道、社区下达限期清理通知,无法联系车主的,通过车辆处、公告栏及业主群张贴公告;城管等多部门配合开展车辆拖移联合执法,将逾期未清理车辆存放至指定停车场,无主报废车辆由交管部门对接回收机构办理注销。清理完成后,街道、社区可及时更新台账并公示,物业落实车辆实名登记、强化日常巡查,实现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