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区域,既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也是科技创新的高地,承担着引领全国经济转型升级、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使命。两大区域联动发展,是区域间优势互补的重要体现,更是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的关键路径。
为推动两大战略区域联动发展走深走实,5月9日,由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指导,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联合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未来区域发展实验室、苏州大学东吴智库、中山大学中观经济学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重点实验室、暨南大学经纬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研究院等近二十所高校智库共同举办的首届长三角粤港澳国家战略联动发展论坛在广州成功举行。论坛聚焦两大区域在协同创新、产业合作等领域的实践探索与经验互鉴,围绕创新生态建设、科技自立自强等议题展开深度研讨,为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联动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交流平台。
出席本次论坛的嘉宾有香港大学前地理系主任、大湾区香港中心及“一带一路”香港国际中心研究总监王缉宪 ,中山大学区域开放与合作研究院院长、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教授毛艳华 ,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讲席教授、副院长、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卢洪洲,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中观经济学与区域产业协同发展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张莉,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中山大学产业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梁琦,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暨南大学经纬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覃成林,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特区港澳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谢宝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区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广州城市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覃剑,广东金融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教授、院长、广东金融学院数字经济和金融强国建设研究院执行院长李文秀,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同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伟,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财政局处长饶小琦,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叶超,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学良,浙江大学教授、浙江大学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长三角智慧绿洲创新中心未来区域发展实验室主任董雪兵,苏州大学商学院教授、东吴智库执行院长段进军,安徽省政协文史委副主任、安徽省社科学院教授曾凡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副教授肖作鹏,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刘晓畅、杨羊、郭晓敏,前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侨联新侨创新创业联盟执行理事长向阳,广州方程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米文智,广州米客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高峰。
本次论坛还在前期安排了实地调研与座谈环节。5月6日至8日上午,与会嘉宾分别前往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市南沙区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地发展现状与实践经验;5月8日下午,组织召开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座谈会,邀请企业家分享开放与创新背景下企业发展经验与挑战;5月8日晚,举行“珠江夜话:开放时代下的跨域对话”学术沙龙,为与会嘉宾提供了一个轻松的交流平台。
本次论坛和调研得到了《上海证券报》的全程跟踪报道,现将部分专家精彩观点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苏州大学东吴智库执行院长段进军:“空间主体论”视角下长三角与粤港澳战略联动发展的思考
长三角与粤港澳作为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6.7%,GDP占全国GDP的38%,在全国整体发展格局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从总体上来看,两大区域发展依旧相对独立,融合联动有待深化。进入新发展阶段,长三角和粤港澳战略联动发展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开放的战略选择。
首先,全球地缘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导致了我国关键城市群在全球城市网络中功能定位的变化。在当前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中国生产,美国消费”的发展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此情况下,长三角和粤港澳应成为两大带动中国创新发展的战略创新极,应成为全球城市网络中两大创新节点,以及疏通“内循环”和“外循环”的战略节点。同时,长三角、粤港澳应该实现联动发展,要在“双循环”大格局下,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产生“1+1>2”的创新效应。
其次,长三角和粤港澳的战略联动发展,必须建立在微观主体跨界合作的基础上。长三角与粤港澳的战略联动发展是中国深化改革和开放的必然结果,如果将其定位为疏通“内循环”和“外循环”的战略创新极,就必须要考虑到创新所依据的制度环境。新的制度环境必须立足于发挥市场的作用,将主体创造力的释放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根据笔者的“空间主体论”(即“行动—规则—空间”三维理论),长三角与粤港澳两大空间战略联动发展必须立足于微观主体行动,特别是要充分地发挥企业家对创新要素的整合性,以及通过市场一般性规则有效地协调个体行动,推动两大城市群之间的个体合理分工与合作。长三角与粤港澳的联动发展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比如杭州“六小龙”在某种意义上就诠释了“空间主体论”,也揭示了未来创新发展对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要求。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其根本在于建立基于市场的一般性规则。如果从城市群的角度来看,就是要将这种基于单个城市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推进到基于城市群的跨区域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系统化建设。
最后,要以“5D”的理念,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两大城市群战略联动发展。“5D”,第一个“D”是Density,就是要增加两大城市群重要节点创新要素的密度和浓度;第二个“D”是Distance,就是要提升两大城市群之间的空间可达性,加快两大城市群之间综合性的交通体系建设;第三“D”是Division,就是要打破区域之间的空间分割,在当前就是要突破观念、制度和文化的分割,实现两大城市群之间的深度联动发展;第四个“D”是Difference,两大城市群要在联动中进一步凸显各个城市的特色;第五个“D”是Digitalization,就是要虚实结合,要大力通过数字化来重塑两大城市群,让它们在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中实现联动、实现虚实耦合发展。城市群及其城市群间的战略互动,其本质就是不断地深化改革与进一步地开放,为企业家在两大城市群之间整合创新资源和个体创造力的发挥提供更好的条件。
上海财经大学长三角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学良:深化长三角与粤港澳合作联动 促进区域重大战略融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实施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其中,长三角与粤港澳作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和开放程度的两大引擎,承担着引领全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两大战略区域深度合作联动,不仅是畅通国内大循环、联通国际大循环的内在要求,更是我国在新一轮全球竞争中塑造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对于促进区域间优势互补、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区域合作基础扎实且稳固。根据我们团队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数据局合作并联合发布的上海与全国城市间区域联动指数,广东省与上海市的区域联动指数排名全国第4位,仅次于江苏、浙江、北京。其中,深圳、广州与上海合作联动的综合排名在所有城市中分别位于第5和第9。以中心城市强强合作为依托,长三角与粤港澳区域间联动水平日益增强,珠海、中山、惠州等与上海的联动指数排名不断提升。2024年,广东省来沪投资占总国内企业来沪投资总额的15.08%,较上年增长8.85%。其中,深圳与上海的相互投资总金额在所有城市中居于第2位,仅次于北京。此外,上海与粤港澳地区的上市公司总部-分支异地分布数量较上年增长8.98%,异地并购数量较上年增长15.80%,供应商和客户异地分布的产业链关联数量较上年增长14.15%。上海与粤港澳地区的专利联合申请量较上年增加了35.64%,专利异地转移量增长了50.41%。
区域合作领域可深入拓展。在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的背景下,长三角与粤港澳应在多个关键领域深化协作,引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科技创新方面,可共建联合实验室、科创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张江、前海等科创平台深化跨区域创新链协作。产业协同方面,可围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领域共建“飞地园区”和跨区产业链联盟。金融互联方面,可推进上交所、港交所、深交所制度创新合作,试点绿色金融产品互认与碳市场联通。要素流动方面,可探索建立人才自由流动试点区,推动人才居住、社保、教育等政策互通,建设大湾区——长三角数据跨境流通规则先行区。港口物流方面,可推动上海港与广州港、深圳港航线共建、数据平台互联,构建面向RCEP和“一带一路”的海铁联运网络。绿色转型方面,可共建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与碳核算标准体系,合作打造零碳园区和绿色供应链试点城市。通过机制对接、平台共建和政策协同,两大国家战略将支撑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形成“双引擎”效应。
区域合作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区域重大战略不应是各自封闭运行的“自转体”,而应成为相互协作、互促共进的“联动系统”。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协同联动,既要发挥企业在推动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中的主体性,也要充分凝聚各类社会主体的力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促进产学研政的交流合作。可定期召开由两地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加的高端对话平台,汇聚多方资源,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政策协同与经验共享。推动跨区域智库、调研和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探索众筹众包等新型研究机制,共同推出专题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联合研究成果,系统梳理两地产业联动、科技合作、开放协同等典型案例,以第三方力量推动政策创新与机制联通。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传播两地协同发展中的典型故事和亮点做法,营造有利于协同发展的社会氛围。以制度创新释放协同红利,以高效联动赋能高质量发展,讲好区域联动的“中国故事”。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叶超:推动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耦合发展
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两大核心引擎,肩负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为两大区域的战略联动乃至耦合指明了方向。耦合是更紧密的联动、合作乃至共生关系。面对前所未有的外部压力,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亟须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深化科技创新、探索差异化政策,推动两大区域耦合发展,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是推动区域耦合发展的关键。两大区域应以都市圈、城市群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动跨地区投资、财税共享等利益分配机制创新,完善共建共享、协作配套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体系。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应立足全球生产网络和现代产业分工的要求,推动城镇间产业整合与园区共建,理顺产业发展链条,形成区域间协作机制。强化不同城市间的产业协同、人才往来和信息共享,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
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是区域耦合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两大区域应加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的研发合作,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通过建设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鼓励区域内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创新驱动的区域发展新模式。充分利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构建高效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框架是战略耦合的重要保障。通过推动交通扩建、能源和信息网络建设等重点工程,促进区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经济效率。进一步深化市场一体化进程,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标准与监管体系,降低企业跨区域运营成本,推动区域经济活力持续释放。建立健全区域人才流动机制,鼓励人才跨区域流动与创新创业,为区域耦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当前,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应积极探索差异化区域政策,完善核心地区协调发展机制。通过财政拨款与社会捐赠设立区域发展基金,配套地区税收返还与转移支付政策,支持欠发达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区域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面向“十五五”,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应聚焦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区域联动发展路径,通过政策多领域协同发力,推动产业协同、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支撑区域跨越式发展。通过连贯、成体系的战略部署,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实现区域内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有机统一,还应加强区域间政策协调,探索跨区域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互惠共享制度,着力打破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建立与完善跨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做好先行和示范。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教授曾凡银:长三角“超级环线”经济与大湾区双向奔赴互动发展
自2018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正在形成三大“超级环线”经济,即高铁、科创(产业)、水运“超级环线”经济,不仅加快了长三角自身的发展,也促进了区域合作共赢。
一是高铁“超级环线”经济。2024年6月,“长三角超级环线高铁”首条环线正式开通运营,串联起上海、南京、合肥、杭州等4座长三角中心、副中心城市。沪苏浙皖首次借由环线列车产品连线成“圈”,轨道上的长三角成为一体化发展的标志性成就之一。高铁“超级环线”以区域内人流带动物流、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项目流、商流、文旅流的畅通,促进双向奔赴、相互赋能,由地理上的“空间一体化”向跨越时空的区域内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功能一体化”迈进,从“跨界”到“无界”的同城化协同发展,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多重效益。同时,高铁“超级环线”还串联起沪宁、宁蓉、京港、宁安、池黄、杭昌、沪昆等7条高铁线路,将促进长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等区域融合发展。
二是科创(产业)“超级环线”。它由G60科创走廊与沪—宁—合(武)产业创新带由都市圈、产业创新带、科创走廊演变构成。目前,上海市松江区与杭州、合肥等8市签约共建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和上海市普陀区牵头的南京、泰州等“七市一区”打造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加之“宁合‘双城记’产业对接合作协议”等,以“廊-带-圈”共同促成了长三角科创(产业)“超级环线”,形成新能源汽车4小时产业圈、集成电路产业圈等。
三是长三角水运“超级环线”——港口经济——多式联运。由江淮运河、长江、淮河、京杭运河构成“井字形”水运“超级环线”。
三大“超级环线”是内外双向开放、互利共赢的。
“超级环线”促进长三角与大湾区双向奔赴。以南北高铁网双向人流带动知识、信息、技术、资金、商贸、物流畅通。长三角科创(产业)“超级环线”—大湾区多点、廊联动,构建多种多样的产学研创新联合体,相关产业间相互嵌链。合肥、张江和大湾区三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三“心”同创。上海已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达20个、合肥13个、大湾区11个,促进大科学装置“沿途下蛋”。构建科创、产业、资源、要素和服务平台间的常态化交流、合作、共享机制。共推产业梯度有效转移,共建科创飞地、人才飞地、产业园区等。沪深港共推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与长三角科创、产业、人才和资金,即政产学研金服用的互动融合。改革创新成果相互借鉴,推动技术、资本、人才引进来;加强两地商会、协会、财税、金融、保险协作保障,推动产品与企业抱团走出去。“十五五”在“科创与产业”尤其是未来产业方面差异化布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在AI、芯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空天科技等领域,以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推动产业链“带动”加“联动”式组链、延链、嵌链。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区域发展研究所所长,广州城市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研究员覃剑:加强协同联动 加快建设大湾区现代化产业体系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六年以来,在党中央的积极推动和粤港澳三地的积极探索下,粤港澳大湾区多层次合作体制机制日趋成熟,产业协同水平不断提升。面向未来,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目标,着眼于建设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使命任务,粤港澳大湾区需以增强产业整体发展、结构分工和空间布局的协同能力为关键抓手,从整体上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同水平,加快建设全球领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构建多层次产业协同分工体系。粤港澳大湾区中既有产业经济发展处于相似阶段的城市,也有产业经济发展处于不同阶段的城市。这一特征要求粤港澳大湾区必须选择部门间、部门内、产业链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协同分工模式。
推动产业发展平台联动与共建。充分发挥珠江口100公里黄金内湾和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串联优势,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示范带。以深中通道开通为契机,充分发挥广州南沙区南部片区和深圳宝安区临海片区海洋经济和空港经济发展基础条件优势,高标准探索共建空海经济融合发展试验区,为广深双城产业联动发展打造新平台。以前海合作区、横琴合作区和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为重点,推进制度改革创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成为粤港澳合作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带动粤港澳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内湾地区和外湾地区双向设立“飞地经济”平台,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和发展成果共享。支持鼓励各类各个城市的金融平台、创新平台、开放平台、商贸平台、服务平台、技术平台跨城合作和布局,提升产业发展联动和服务能力。
共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环湾发展带作为空间载体,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示范区和合作发展区,积极承接内湾地区先进制造业生产环节外溢,与内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合理分工和互补发展。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把握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健康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大趋势,协同培育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领全球产业科技发展未来方向。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商贸会展、金融科技等产值规模大、内在结构有层次性、产业链分布长的现代服务业作为抓手,共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集群。
推动港澳与珠三角规则机制对接衔接。未来,需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以建立更好协同港澳产业经济发展规则机制、助力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目标,支持珠三角城市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制度探索创新,与港澳在行业执业标准、市场监管规则、营商环境规则等领域加强对接,重点从技术和操作两个层面消除不同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造成的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不畅的制度壁垒。支持广东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大力推进“数字湾区”建设,协同港澳共同建设“湾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