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已满三周年,东吴智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在《新华日报》撰稿,认真总结了三年来长三角一体化在互联互通、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生态治理等领域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入分析了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针对当前发展中亟需破解的制度性难题提出值得借鉴的创新观点。这组文章从制度创新与突破的角度,提出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关键在于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相关经济政策的制定、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的改善要紧紧围绕着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科学地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本期推送东吴智库执行院长段进军教授撰写的文章《“行动—规则”视角下的长三角一体化思考》,以飨读者。
“行动—规则”视角下的长三角一体化思考
段进军 玄泽源
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三周年。三年来,三省一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抓好重点工作,产业融合加速,制度创新成效显著,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交通基础设施方面,最新数据显示,长三角高铁总里程突破6000公里,覆盖区域内90%以上的地级市。高铁覆盖率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等要素的快速流动,也进一步增强了核心城市的集聚与辐射作用。在生态治理方面,针对此前跨区域水系治理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江苏按照“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改革思路,出台了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等7项举措。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上海青浦通过实行联合河长制,实现了“环境标准统一、环境监测统一、监管执法统一”,变原来的“各管一段”为 “合力治污”。在科技创新方面,三省一市积极推动沪苏浙皖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加快推进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和G60科创走廊建设。此外,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三大战略落地实施,也标志着长三角在跨区域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但辩证地看,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逐步深化,诸如如何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如何加快市场化改革、如何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等一些深层次的制度性问题也需要及时得到重视和解决。
一体化的本质应该是市场一体化。从“行动—规则”的理论视角出发,长三角一体化就是要有效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赋予一体化最重要的目标,即建立一般性的市场规则。在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三年里,政府在“搭桥修路”、互联互通,包括一些重大项目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在如何建立跨区域产业体系、跨区域创新生态系统、跨区域要素市场等方面依旧处于探索阶段。
深度的“搭桥修路”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市场规则来实现。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企业家和个体的创造性作用,企业家才能在利用和推进一体化的过程中发现机会和创造机会。这种机会既包含着因为行政边界两边区域发展存在的梯度形成套利,还包括企业家对各种不同要素的组合所形成的创新体系,以及基于对未来的正确判断而获得的创新利润。因此,一体化不是一样化,不是一个空间的状态,而是一个动态的强大的非均衡的创新空间过程。市场规则的建立在于地方性的规则要逐步服从整体区域整体规则。
从“行动—规则”的角度去理解长三角一体化,就需要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很好地结合起来。中国社科院的高培勇教授曾说:“由于经济形势、经济环境和外部条件的变化,特别是后疫情时代,在各种风险挑战面前,市场主体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也在发生变化。进入新发展阶段的中国,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的经济工作布局已经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定,应当围绕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而展开。”事实上,长三角一体化也是一个不同区域之间的重大协调问题,当前正在推进的放管服改革正是紧紧围绕着市场主体这个中心而展开的。所谓“放”就是释放出市场主体的活力,“管”就是为市场主体管出公平,“服”就是为市场主体服务出效率。从微观层面解读一体化战略,就要把根扎在市场主体的身上,把市场主体作为经济工作、作为宏观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建设世界级城市群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目标。从结构上来讲,世界级的城市群都具有一个核心城市,这个核心城市一定是国家或大区域的金融中心、交通通信枢纽、人才集聚地和拥有进入国际市场最便捷的地理位置。在长三角一体化中,上海作为长三角乃至于世界级服务业中心,无疑承担着长三角城市群的核心职责。为了支撑服务业中心的发展,上海周边的其他城市比如苏锡常则必须将制造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选择。长三角地区要想成为全球高端要素的集聚地、各种交易和人才交流的空间,必须要发挥市场的作用,特别是推进以上海为核心的全球科创中心的建设。科创中心的建设是一个重大的区域发展问题,长三角成为全球的创新中心,必须要建立起世界一流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发挥企业家在创新中的作用。
根据美籍奥地利政治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定义,发明是指技术的突破,而创新是新技术大规模的商业的应用。政府的职责不是在创新上,而是在发明上。发明就是技术突破。政府作用在于基础理论和基础技术创新方面。新技术大规模的商业应用毫无疑问要依靠企业,依靠企业家的创新行动。这是因为创新是高度不确定性的试错过程,这个高度不确定性意味着高风险,高风险必然要求高回报。这就决定了创新的机制一定是基于市场的风险投资,这个创新的主体一定是企业和企业家。因此,在世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之时,中央提出“‘双循环’格局”的背景下,长三角作为疏通内循环和外循环的战略节点,要想率先实现“后发优势”战略转向“先发优势”战略,就必须改变追赶时期的制度支撑体系,向先发优势战略的支撑体系转型,而这个支撑体系的本质就在于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创新方面的作用。政府要落实好各项惠企、稳企政策,着力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实力,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做强做优。要培养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和要素,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跨国企业。
“行动—规则”的视角为长三角一体化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方面要形成基于市场的一般性规则;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业家和个体的创造性作用。要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深化价格机制改革、探索产权跨区域保护制度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聚力推动形成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与管理平台、科技创新平台、信息平台和劳动力市场,真正打破行政壁垒,使各种资源和创新要素无缝对接,自由流动。
(作者分别为苏州大学东吴智库执行院长、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硕士研究生)
相关链接: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