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持,也需要基层社会积极配合以及时有效回应乡村振兴中的诸多难题。东吴智库研究员刘成良从村规民约要解决的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出发,树立新时代的村规民约,让基层社会能够有效地实现自治效能。现将全文转载如下,以飨读者。
新时代村规民约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刘成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持,也需要基层社会积极配合以及时有效回应乡村振兴中的诸多难题。如何用好国家政策,如何保障项目资源顺利落地,如何避免出现政策梗阻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都离不开有效的基层治理以及良好的文化氛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目标,乡村振兴战略也将乡风文明作为总体指导要求之一。这些充分表明,树立积极、健康、有序的社会风气,是做好“三农”工作、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举。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大量农民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原有的村庄社会结构因为不完整而面临一系列治理难题。在经济要素驱动下的一些价值变革 也对传统观念和社会生活构成了较大冲击,比如天价彩礼、人情攀比、酒席浪费等问题的出现,不仅使得农民生活负担加重,而且成为制约乡村发展的重要障碍。由于大转型时期基层社会原有的公共价值不断受到冲击,在缺乏治理主体有效干预的背景下,这些问题形成的结构性困境使地深处其中的农民很难独自摆脱出来。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公共政策干预,同时也需要基层社会能够有效地实现自治效能,而这些都亟须树立新时代的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为重塑基层社会公共价值提供了可参考的制度文本,但是为了避免制度上墙、无法落地的困境,其制定则需要充分发动群众,从而获得更加广泛的民意认可。村规民约不是单纯依靠外部制度输入就可以实现有效治理目标的过程,而是需要经历充分的群众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在密切的沟通和互动过程中协商出共同的治理愿景和行为规范。因此,地方政府要深入基层,选好农村党员干部,为村庄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带头人队伍;村规民约的制定要保障每一位成员的参与权、知情权;还要善于动员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乡村社会中的积极分子,参与到村规民约的制定、监督和实施过程中来。
新时代的村规民约是在平等的原则基础上,在国家法律框架内的地方性社会自治准则,其形成路径是民主协商,其目标则是对生活的美好愿景。新时代的村规民约要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一、树立转型期的村庄社会基本规范
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民生问题提供解决的基本路径。例如,天价彩礼不仅增加了农民结婚负担,而且也由此造成了很多矛盾纠纷。而单纯依靠政府力量进行干预,不仅会造成治理难度加大、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而且所取得的治理绩效也比较有限。建立在群众协商民主基础上的村规民约则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较好的思路,不仅能够有效降低治理成本,而且还能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打破天价彩礼等问题的结构性困境。
二、维护村庄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还要持续经历城镇化与老龄化双期叠加发展的过程,一方面农村继续扮演着农民向城市扎根的跳板,面临着精英和资源的流失困境,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的背景下,农村还要继续作为无法进城生活老年人以及其他留守人员安身立命的场所。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使得乡村社会所承载的社会稳定和治理意义会尤为重要,尤其是乡村社会的养老问题等。村规民约要回应大时代背景下的乡村治理难题,为村庄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基本抓手。
三、为村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的逐步完成,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乡村成为新时代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改革持续发力,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民富裕的重要目标,离不开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在国家战略的强力支持下,基层社会要努力打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落地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作者刘成良系苏州大学东吴智库研究员,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相关链接:中国社会报